一、申请人员的个人条件
在沪工作稳定且专业能力与岗位要求相符,并满足一定工作年限是基础。个人条件主要包括几类典型情况,例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或是国家及本市重大科技项目的负责人及其核心成员。此外,被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以及在本市重点产业领域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并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也符合要求。

二、用人单位的基本资质
用人单位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致力于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单位本身应保持正常经营、无不良诚信记录,同时需要依法纳税并按规定参加本市的社会保险。这是单位作为申报主体需要满足的基础合规要求。
执行细节会有动态变化,最终以主管部门公开口径与个案材料一致性核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