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确实可以为居住证积分加分,最高可积11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一、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二、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三、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需要通过用人单位办理,个人无法直接申请。持证人可以先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确认达到标准分值后,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积分申请。
很多人以为只要有表彰奖励就能直接加分,却忽略了表彰级别与积分标准的对应关系,以及单位申请的必要性。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积分构成,判断表彰奖励是否符合加分政策,同时帮你梳理学历、社保等其他积分项的合规性,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流程错误影响申请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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