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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涉及单位与申请人两方面的材料准备,且不同申报路径对应的证明材料各有侧重。以下是核心材料清单与流程说明,供你参考。
单位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单位资质与授权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
2、单位申请报告,需包含单位简介、申请事项和理由。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另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人事授权书。
二、合同与申请表
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5、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剩余有效期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三、背景材料
6、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及无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申报材料涵盖个人身份、家庭、工作及落户证明等:
七、身份与户籍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者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八、婚姻状况证明
未婚需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文书。
九、计划生育证明
由户籍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已婚未育与已婚已育需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十、学历与职业资格
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十一、社保与纳税记录
在沪无工作者需提供外省市社保及个税证明;在沪工作者需提供本市个税完税证明,社保情况由受理点查询。
十二、落户地址证明
包括本人或配偶房产证、租用公房凭证、人才公寓同意落户证明、直系亲属同意落户证明及房产材料,或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同意落户证明。
十三、档案调转证明
外省市调出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档案已在沪的提供保管证明。
十四、配偶随调随迁材料
随调配偶需提供与申请人相同的材料;随迁配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退休或无业证明;暂不调沪需双方签署书面承诺;已在沪配偶提供工作关系证明。
十五、未成年子女随迁材料
子女户口簿或户籍证明;16周岁以上在读高中生需另提供就读及学籍证明。
十六、其他补充材料
根据人社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与申报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包括:
◆省级及以上政府奖励证书;
◆国家或本市重大科技项目立项批复;
◆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批复;
◆高新技术企业或成果转化项目批复;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批复;
◆技能类人才表彰及竞赛获奖证明;
◆特殊人才认定材料或专业资格证明;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资格证书、评审表、聘书或技能证书等)。
申报流程如下:
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前往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其他单位前往注册地所在区县受理点。
注意事项:单位审核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原件(附盖章复印件),分公司另需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人事授权书。
很多申请人准备材料时容易忽略细节:单位是否属于重点机构、社保基数是否连续达标、岗位描述是否与申报方向一致、落户地址证明是否齐全,这些环节环环相扣,任一疏漏都可能导致材料退回。凡图咨询专注于上海人才引进政策细节,熟悉各单位资质认定标准与审核逻辑,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的匹配度,协助识别材料中的潜在风险,理清申报路径。如果你不确定所在单位是否符合要求,或对材料清单有疑问,欢迎联系凡图咨询获取免费初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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