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对学历背景、工作单位资质、社保缴纳等都有明确要求。如果你计划申请,需要先确认自己的境外学历是否符合条件,同时关注回国时间窗口和当前单位的社保缴费情况。
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三、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四、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五、其他不符合第二、三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前述第四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二、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考相关国际排名确认后公布,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三、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需完成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很多留学生在申请时才发现,毕业院校是否在认可名单、回国时间如何计算、工作单位是否符合资质,这些细节实际上是环环相扣的。比如,社保缴费基数需要与个税合理对应,而回国后的待业时间也不能超过2年。凡图咨询专注上海落户政策细节多年,熟悉各类审核逻辑,可为你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判断当前条件与留学生落户政策的匹配度,梳理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退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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