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没有自己的房产也可以办理。这种情况下,户口可以落在人才服务中心或用人单位的集体户口。
申请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用人单位需要引进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的人才,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所需材料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申请报告、《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单位相关证明材料、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反映政治素质与能力业绩的材料、学历或职称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和个税完税证明、身份户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以及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等。
办理流程由用人单位发起。用人单位需先在网上进行单位信息注册,填写并打印《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备齐所有材料后,到相应受理点进行现场申报。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引进人才申办范围,用人单位也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
材料受理后,将经过初审、审核和公示三个环节。初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将在政务网上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后,凭相关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很多人在准备人才引进申请时,会困惑于自己的条件是否真正属于“紧缺急需”,或者不确定所在单位是否被认定为政策所指的“重点机构”。社保基数是否连续、岗位描述是否与申报方向一致,这些细节环环相扣,任何一环出现偏差都可能导致申请流程延长或材料被退回。凡图咨询专注于上海人才引进政策细节超过十年,熟悉各类单位的资质认定标准和岗位匹配度审核逻辑。我们可以为你提供免费的初步评估,帮你梳理个人条件与当前政策的适配性,识别材料准备中的常见风险点,判断通过人才引进路径落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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