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生落户实施细则上个月由人社局发布,这个月已经进入执行阶段。新版调整幅度不算大,大部分条件沿用了上一版框架,但几处细节变化直接影响申请资格判断。
最值得注意的调整集中在国内高校范围、境外学习时长、首份工作要求、劳动合同期限四个方面。
国内高校的认定口径从原来的985、211改成了“双一流”建设高校。实际覆盖范围比之前略有扩大,具体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境外学习时间这次给出了明确底线:博士不少于1年、硕士不少于半年、本科不少于2年。旧版只对本科有明确要求,硕士博士在文字层面是模糊的,虽然审核中一直有内部把握。至于疫情期间境内网课取得的境外学历如何认定,新政策没有提及。
首份工作的限制松动了。旧版要求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不能有外地社保记录,累计待业不超过2年。新版改成回国后两年内来上海持续工作即可,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不在上海、甚至在外地有过两年以内的社保,都不再构成障碍。回国时间的认定有三种口径:获学位后回国的,以证书时间后的首次入境为准;回国后才获学位的,以证书时间前的末次入境为准;毕业后在境外工作的,以结束境外工作后首次入境为准。
激励条件人员不受两年限制
在境外高水平大学或国际知名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企业或跨国公司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市人社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以及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全职来上海后可直接申办。
劳动合同要求从1年期调整为2年期及以上,提交申请时剩余有效期从6个月放宽到3个月以上。
另外新增了两条原本就实际执行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属于补写进文件,不算新门槛。公司资质没有变化。注册地上海、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保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劳务派遣岗位不在可申请范围内。
社保和个税的标准仍是两条线:双一流或世界前500学历,6个月一倍社保;非双一流且非前500学历,12个月1.5倍以上社保。个税要合理对应,社保和个税的缴纳单位必须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第三方代缴不行。年龄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配偶随迁需在毕业回国前结婚,子女需不满16周岁,或16周岁以上高中在读。
几处变化里,首份工作限制的放开对不少人来说是实质性利好,合同期限和剩余有效期的调整也给了更从容的操作空间。具体到个人条件是否匹配,核心还是看学历层次、境外时长和社保基数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