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办理上海常住户口时,需准备的材料分为申请人材料和家属材料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该表格由系统自动生成,用人单位向区人社部门提交的申请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证件:包括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其他相关户籍证明材料。
3、婚姻状况材料:
(1)未婚无需提供;
(2)已婚需提供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
(3)离异需提供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再婚需提供现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前段婚姻的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5)丧偶需提供丧偶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注销信息页。
4、本市落户材料:
(1)本人在沪居住房屋:需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2)单位集体户: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地址信息页或相关户籍材料,以及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3)在沪直系亲属房屋:需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直系亲属的同意落户材料(需注明与申请人的关系);
(4)在沪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无需提供额外材料。
5、补充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
(2)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需提供用人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等税单(现场提交,无需上传);
(3)申办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二、家属材料
1、配偶随迁需提供:
(1)配偶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
(2)配偶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
(3)配偶承诺与授权书(需与主申请人共同签署)。
2、子女随迁需提供:
(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2)子女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
(3)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需提供学籍材料和在读证明。
3、申办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材料准备过程中,需注意所有证件类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完整。婚姻状况和落户方式不同,所需材料会有差异,建议根据自身情况提前梳理。凡图咨询可为你提供免费材料清单核对服务,帮你识别常见遗漏项,确保提交材料符合当前审核标准。如果你对材料要求有疑问,可联系凡图咨询顾问获取专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