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上海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为外省市退休老人回沪与子女团聚提供了明确路径。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本市支内、知青或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统称“外迁人员”)及其配偶,若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符合特定条件即可申请回沪落户。
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外迁人员的,可按以下情形办理:

1、可以同时或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可同时或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3、外省市无子女,且在本市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本市户口的,可同时或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政策执行中需注意,投靠类落户由公安局审批,不要求申请人有上海社保记录,但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退休证明及在本市的合法落户地址证明等材料。不同情形对应的具体材料清单可能存在差异,需提前确认。
很多人以为父母退休后就能直接投靠落户,却忽略了“外迁人员”身份认定或子女户口状态等细节要求。凡图人才咨询提供全类型上海落户政策咨询服务,可基于你的家庭情况,免费评估父母投靠落户的适配可能,帮你理清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退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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